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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振兴计划考试练习题(56)

2016-05-20 16:24:2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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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振兴计划考试练习题(56)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中央国家机关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2.关于我国宪法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宪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内具有适用效力

  C.我国的宪法不保护侨居国外的华侨

  D.宪法不约束法院的审判活动

  3.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下列有关宪法和法律效力表述错误的是()。

  A.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

  A.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

  C.自治地方法院 D.自治地方检察院

  5.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叙述错误的是()。

  A.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D.代表名额的产生在城乡之间据以不同的人口比例

  6.小丽在一周岁时,其母离家出走,其父将其送给本村张大力抚养,后其父即外出打工,多年未归。小丽在张家长大,张家视其为己出,但一直未办收养手续。12岁时,小丽惊闻自己的父亲死于一场煤矿事故,煤矿赔偿47万元,张家正打算带小丽领这笔钱时,小丽的生母突然出现,并主张虽然自己并未与小丽生父办理结婚登记,但自己是小丽的唯一监护人,这笔钱应该由她代小丽掌管。由于张大力和小丽坚决反对,小丽的生母将张大力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A.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故小丽的监护人是其生母

  B.考虑到小丽今后的健康成长,法院应张大力为监护人

  C.法院应结合小丽的本人意愿,本着对其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监护人

  D.不管小丽是否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是其父母

  7.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仅差20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

  B.同父异母的兄妹之间的婚姻

  C.为取得巨额财产而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D.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限内一方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8.下列行为中,可以代理的有()。

  A.立遗嘱 B.购买机票 C.存款 D.购买股票

  9.甲公司发现其生产的某款车刹车系统存在缺陷,遂发出召回通知。乙购买过此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失灵发生事故,乙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甲无论对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D.丙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0.甲外出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甲遂冒用同事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公安机关将此情况通告甲所在单位,单位人员议论纷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名称权

  答案及解析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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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答案】ACD。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无限制。因此,答案为ACD。

  2.【答案】AB。解析:宪法效力是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在法治社会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是因为宪法最有正当性的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审判权来源于宪法的授权,宪法规定了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约束力。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3.【答案】ACD。解析: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其“宪法”(宪法性法律)是指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和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性法律与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完全相同,并没有法律效力上的差异而仅有法律内容上的差异(其规定的内容在成文宪法国家一般规定于宪法典中),也不能以其为依据对其他法律进行违宪审查。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则为根本大法,处于最高位阶。因此A项错误。我国的宪法是成文宪法,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项正确。宪法作为法律具有法律的普遍特征即强制性,因此D项错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所以宪法的法律效力不仅仅表现在对公民行为的约束上,对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约束也很重要,因此C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4.【答案】AB。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5.【答案】ABD。解析:《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AB说法错误;代表名额的产生在城乡之间据以相同的人口比例;D说法错误;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C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6.【答案】BC。解析:监护依设立的方式,可分为法定监护、监护和委托监护。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7.【答案】ABD。解析: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诉期内是不允许任何一方结婚的。2.如果在一审上诉期内,你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可以作为对方有过错,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可以多分,以及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同时,你还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重婚罪刑事责任。

  8.【答案】BCD。解析:立遗嘱的行为须本人亲自实施,不适用代理。故本题答案选BCD。

  9.【答案】AC。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2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故本题答案选AC。

  10.【答案】AB。解析:A项应选,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B项应选,根据《民通意见》第141条的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据此,侵犯姓名权的侵权形态包括:①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姓名权有专用性,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姓名的决定、使用与变更;②盗用他人的姓名;③假冒他人的姓名等。本题中所述情形属于盗用他人姓名,是侵犯姓名权行为中的一种。C项不选,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益所享有的保持和支配的身份,包括荣誉的获得权、荣誉的保持权、荣誉的利用权。D不选,名称权属于法人的人格权,本题主体是自然人。故本题答案为AB。

文章关键词: 练习题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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