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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招教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篇(二)

2015-05-11 14:00:2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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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招教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篇(二)

  三、刑法

  1.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犯罪的构成

  (1)客体: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危害行为、结果、时间、地点和方法。

  (3)主体:自然人或单位

  (4)主观方面: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1)正当防卫

  ★概念: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自卫行为。

  ★构成要件:a起因:针对现实不法侵害;b时间: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c主观:具有防卫的意图;d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e限度: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相适应,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2)紧急避险

  ★概念: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构成要件

  a起因: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b时间:危险正在发生,迫在眉睫

  c对象:无辜第三者的权益;d主观:具有避险意图;e限度: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避险不当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不适用的人群: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

  四、民法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点:a物权以物为客体;b物权以对物进行支配并享受物的利益为内容;c物权具有排他性;d物权是权。

  2.知识产权

  (1)著作权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a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b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c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

  d时事新闻;e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保护期间:

  a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b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专利权: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不予保护的范围

  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品种;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保护期间:20年、10年(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三)商标权

  客体:可视性标志、性、合法性

  期限:10年,可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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