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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振兴计划面试模拟题1:体测“生死状”引争议

2016-10-16 17:53:0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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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陕西振兴计划面试模拟题1:体测“生死状”引争议

  面试问题:

  近日,天津医科大学在进行学生体质测试前,要求学生签署一份“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责任书”,引起学生的不满,据悉,生死状责任书第四条规定:学生如果因测试造成或导致伤残、人身损失或死亡,学生及其家属放弃追究组织者赔偿的权利。“学生体质测试要签‘生死状’”的新闻引发热议,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生死状”不会产生免除一方责任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自始无效。天津医科大学组织的体质健康测试中,一旦有学生发生意外,其本人或家属仍然可以要求组织者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次,其负面影响较大。签“生死状”的做法会让学生感觉参加“体质测试”就是像上战场一样的危险行为,会给学生造成恐惧心理,不利于督促学生们更加积极主动的参加体育运动和正确看待体质测试。

  当然,校方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事出有因。

  一方面,体质健康测试不达标者不能毕业,达不到分数者不能评优,部分学生为拿到高分会隐瞒病情强行参加体测,难免发生意外。

  另外,其中有些免测项目只需学生出具医院证明即可,但很多学生担忧未来的档案中会留下免测烙印,说明身体有问题进而影响保研或就业。

  其三,近年来大学生跑步猝死的新闻让体育老师的心理负担逐渐加重。

  高校想让学生在体质测试前签免责协议,从学校的角度说至少可以看出两点:一是学校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现在学生体质之差确实是不争的事实;二是,学校是想认真地进行学生体质测试的,因为如果是在体质测试上敷衍了事的话,学生也不太可能有意外伤害。

  其实,学校让学生或者公司让劳动者签订伤残免责的“生死状”已非新鲜事。应该说,管理方推脱责任的“生死状”没有法律效力,其背后则是一旦发生意外后管理者面对受害者家属巨额索赔时的无奈与无助。因此,我们不仅要谴责校方这种不妥当的解决办法,而且要以法治思维拿出解决纠纷的实际办法来,让人们对当前行为的法律后果有合理预测。

  有必要强调,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摒弃“以闹定责”思维,依法划分纠纷双方责任,让守信守法者受益。如在体质健康测试中,只要校方尽到事前告知义务,对学生进行了体检,发生意外及时给予救助,就不该苛责校方,而由隐瞒病情的学生担责。这样一来,等于让守法者吃了定心丸,不必忧虑发生意外时的种种不可预测后果而向“生死状”求解,也给失信者一记警钟,让其为失信违规行为担责。

  教育部推行“学生体质测试”制度的本意,是通过测试来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也为了让学校更加重视校园体育活动,测试的标准其实并不高,学生只要保证的运动量都可以顺利通过,对于身体有恙或是残疾的学生,体质测试也制订了免测的相应办法,可以说,只要学生平时加强锻炼,通过体质测试绝不是难事,更不是危险的事。

  所以,在日常管理中,校方一方面要组织好学生的体育训练课程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晓以利害,请家长和学生配合校方,提供真实的身体状况信息,确保体测工作的安全开展。同时,要建立专业的医疗急救队伍,为体测工作保驾护航。

  最重要的是,当悲剧发生时,要依法承担责任,对于违背告知义务的学生家长不可纵容,应用法律武器捍卫学校的名誉和权利,这也是让更多学生免遭悲剧的最佳普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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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生死状 模拟题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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