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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文章写作需巧用逻辑思维
逻辑学是一门比较复杂的学科,但我们在申论写作中运用的是最为常用的几种逻辑推理:演绎、归纳和类比。
一、演绎推理
通常运用演绎推理思维来分析新闻事件。逻辑上把新闻事件看做“小项”,通过某个“中项”与理论知识、常识或者一般的原理(“大项”)相连,从而得出对新闻事件某种性质的“个别判断”。
如: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大项)。强制拆迁(小项)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中项),所以强制拆迁是对法律的践踏(判断)。
二、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到一般性的推理。通过申论材料给予的案例和自身积累的新闻,从中挖掘出联系,并将这种联系为某种规律性的理论或者结论。
如:继人大校园宝马撞人案,长沙宝马撞人案,哈尔滨宝马撞人案后,最近连续两起“霸气十足”的名车肇事案在贵阳发生。当名车嚣张事件在我们身边愈演愈烈的时候,我们会看到,“名车恐惧”不是一个脱离现实的耸人听闻之言,它实实在在地游弋在我们的生活中。
三、类比推理
根据两个或者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点,而从其中一个或者一类事物还具有另外某些属性上,推出另外一个事物也具有这些属性的推理。它的逻辑模式可以表述为:“A对象具有a,b,c,d等属性”“B对象有a,b,c等属性”,A与B是一类事物,推出B也有d的属性。
如:香港廉政公署之所以能有很强的反腐能力,因为它是一个独立的,不受行政机构干预的机构,我们的纪委监察部门与廉政公署的功能是类似的,所以应该不受行政机构干预,应该有独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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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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