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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按照本办法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开始施行。
文章关键词: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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