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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5-10-14 19:23:3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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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6年国家公务员报名时间:10月15日-10月24日,共招录2.7万人,11月29日考试,现在已经进入备考期,希望考试抓紧时间先人一步赢取备考时间。

  10月14日凌晨,2016年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广大考生的翘首期盼中,正式公布了。国考公告的发布预示着2016年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全面拉开帷幕。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此次招考,下面京佳教育就国考招录的变化与导向为考生提供全面解读。

  一、招录人数史上之最,各位考生认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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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国考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的大幅增加,这是各位考生喜闻乐见的。2016年国考预计招录27817人,相比2015年国考,招录人数增加了5569人,增幅达到25%。因此,各位考生要珍惜此次机会,认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位。

  二、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考试竞争有所下降

  2015年国考招录条件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然而,2016年国考这一条件修改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看似变化很小,实则变化很大。这一修改意味着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2016年国考,之后的国考预计会延续这一趋势,体制内的公务员以后将更多地走遴选的渠道。

  三、加大作弊处罚力度,净化公考考试环境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对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增加这一规定,对广大考生来说是利好消息,这一举措也将大大净化公考的考试环境,使得公考更加公平、公正。

  2016年国考最大的变化即以上三点,关于其它细节变化各位考生可以关注京佳教育官网,我们会及时推出最新的考试和备考资讯。最后,京佳教育预祝各位考生,都能在2016年国考中,旗开得胜!

文章关键词: 国家公务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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