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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须知

2017-06-27 13:54:4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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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考生着装应朴素、得体,不得佩戴学员警号等明显标示物。

  3.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抽到1号签的考生代表本组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序号。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语致意,用语统一为:“各位考官上(下)午好”,不得另讲其他用语。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7.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

  8.面试时间为12分钟。从主考官讲“现在开始”计时。第一次铃响,提示考生面试已进行10分钟;第二次铃响,应停止答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

  9.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10.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章关键词: 省直 考生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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