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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面试热点一:大学操场收费惹争议
【热点聚焦】
大学操场该不该开放?如若开放,该不该收费?如若要收费,应该收多少?这大概是我们很多人都关注过的话题。此前,上海理工大学的一则公开告示就曾引发公众争议:原本一直免费对外开放的田径场,改用充值卡收费,每张卡110元,进入操场10分钟以上的按照每小时15元的标准收费。
不久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并且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或者提供培训服务等收取费用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收费的合理性】
在全民健身计划的推动与号召下,当前不少中小学乃至大学校园的体育健身设施都逐步向社会开放,以缓解当前社会体育资源紧缺的局面。从理想状况来看,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既了一些学校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也大大便利了民众的健身,可谓一举多得。
但现实来看,校园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显然不只是打开校门这么简单,其背后所牵涉到的管理成本、秩序维护乃至安全保障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尚且没有配套制度予以解决,所以,大学操场开放进行收费管理,其实也是有合理性的。
【提出建议】
首先,一旦收费,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就应该慎之又慎,在既能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又让人们都用得起;同时也应该保证程序公正合法,并充分接受监督和检验。在制定收费标准前,有必要开展可行性研究,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从收费标准的公布到实施,也有必要留出足够的时间,作为施行新标准的过渡期和公众的适应期。
其次,收取的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将本应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的费用,肆意侵占、挪作他用;不能打着“管理”“维护”的幌子搞创收。
对“对应当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收取费用未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挪作他用的”,如今法律也作了明确的责任处罚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制度建设,铲除“任性”收费生存的土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让心存侥幸者受到足够威慑,让任性妄为者得到应有惩罚。
【深层问题】
此类事件中,相较于高校对于体育场地收费的开放、封闭之争,其实真正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日益增长的社会体育健身需求,如何得到充分满足。毕竟,市民之所以对于学校的体育场地有着如此大的依赖,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除了学校之外,便利又免费的体育锻炼场地,实在少之又少。
【创新举措】
对于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的积极性,杭州就作出了示范。2014年起,在安全上,杭州所有开放的学校都购买了“公共责任险”,并明确了社区的管理责任;在管理成本的消化上,杭州市体育局从每年的体育彩票收入中切出300万补贴,教育局也从场馆建设维护经费中切出一块。同时,体育局还购买服务,用于设备维护、软件的升级等。如此一来,学校开放的积极性自然能够。
同时,应该创造条件,让所有的公共性体育场地都能够以最大的善意对外开放,不仅包括各类学校,也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
最后,我认为,如果说开放学校体育场地是对社会体育资源存量的挖潜,那么,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社会体育场地的总量供给,才是更必不可少的增量努力,而这更考验政府部门在体育资源投入上的意愿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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