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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益性工作岗位的公告
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18]9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成立组建,保证普查工作推进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担当精神。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热衷于服务群众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做到耐心、细致、热情。
4.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及公文处理,经济学类专业优先。
5.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优先。
三、聘用与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
2.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实行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合计20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南郑区统计局办公室(政府综合大楼1001室)。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汉中市南郑区统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确定聘用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办公室统计报名人员信息,组织现场测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局党组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联 系 人:方 萍
联系电话:0916-5512195
汉中市南郑区统计局
2018年6月11日
文章关键词: 汉中市南郑区统计局招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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