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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食品药监机构法律高频考点之表见代理

2015-02-10 08:01:1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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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西安食品药监机构法律之表见代理

  京佳教育 孟文静

  2015年西安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6名工作人员,这对于广大考生来说无疑又是一次很好的就业机会。为了各位考生能够更好的把握这次机会,考上自己理想的岗位,下面京佳教育公基研究院孟老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备考法律之表见代理。

  一、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从广义上说,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所谓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从事代理行为时未获得代理权。但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只要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法律就应当对此种信赖利益予以保护,使表见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秩序等社会公共利益。

  二、构成要件

  (一)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

  即该无权代理人是擅自为被代理人本人进行行为,事前并没有经过本人的授权。如果代理人具有合法的代理权或者本人曾向第三人表示其已向代理人授权,无论本人的授权是否明确,代理人的行为都构成有权代理,而不是无权代理。

  (二)第三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权利外观。

  权利外观是指本人的授权行为已经在外部形成了一种表象,即能够使第三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已经获得了授权。

  (三)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失的。

  所谓主观上的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而如何确定相对人是否具有善意呢?一方面,必须要确定相对人不知无权代理人未获得授权。另一方面,要确定相对人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未获得授权。同时,相对人必须是在与无权代理人从事交易时有理由相信,而不是从事交易后才有理由相信。

  (四)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本人有关。

  只要本人的行为与权利外观的形成具有的联系,无论本人是否具有过错,本人都应承受表见代理的责任。不过,我们不能以本人是否具有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但又必须在确定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时考虑到权利外观的形成是否与本人具有关联性。

  三、表见代理的效果

  在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表见代理人所从事的代理行为应直接归属于本人,即本人应受到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约束,直接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如果无权代理符合表见代理的条件,但相对人认为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其并没有意义,愿意行使撤销权,使该合同不发生效力。这表明相对人已经放弃了其信赖利益,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这种选择,况且这种选择并没有损害本人的利益,因为本人在根本上是不愿意受该合同效力的约束的。这种选择也是完全合理的。

  四、典型例题解析

  1. 李某开一家小商店,某日,李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刘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刘某将店里挂着的一套西服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李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李某赶紧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刘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买卖行为无效

  B. 刘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买卖行为有效

  C. 西服买卖显失公平,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D. 西服买卖乘人之危,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1. B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在本题中,虽然刘某是暂时代李某看店,且李某没有授权刘某出售西服,但刘某是以这个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签订的合同,这已使顾客相信刘某这个无权代理人是享有代理权的。《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此说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与顾客赵某签订的合同有效。故选B。

  2. 张某为甲公司的采购员,持有甲公司盖有公章的合同书外出采购某钢材。张某因手包丢失,被王某所捡。王某是乙公司的采购员,知道张某手包中合同书的用处。张某丢失手包后,立即向甲公司报告,甲公司立即在报纸上刊登了作废丢失合同书的声明。该声明刊登后的第二天,王某利用该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约,丙公司1月发出钢材,被王某所卖后,其下落不明。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遭甲公司拒绝,因此产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支付该款项

  B.乙公司应支付该款项

  C.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共同支付该款项

  D.甲公司不应支付该款项

  2. D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在本题中,因为甲公司已及时的在该合同丢失后在报纸上刊登了声明,而且王某与丙公司是在该声明刊登后的第二天签订的合同,所以不能认为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对甲公司来说并不具有效力,甲公司也不应该支付货款给丙公司。至于说王某所在的乙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该款项,由于该合同是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乙公司也不应支付该款项。该行为是王某的个人行为,甲公司拒绝承认该合同的效力,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自己承担。故选D。

  3.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甲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王某交付工程款,甲公司出具了发票。甲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王某后又与李某、张某达成协议,为其安装中央空调(未包括在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之中),工程款为7万元。该款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项未入公司账户。工程竣工后,甲公司为造价5万元的工程部分出具保修单。因王某家中央空调出现质量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此引起纠纷。对该中央空调装修部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甲公司应与王某分担责任

  D.甲公司应与李某、张某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3. A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公司派李某和张某负责王某家里的安装工作,并不包括中央空调工程,且甲公司既没有将中央空调订入装修合同,也没有对该部分工程款出具发票和工程保修单。在安装过程中,王某又与李某、张某签订中央空调的安装工作,并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项未入公司账户,王某没有理由相信中央空调工程已经由李某和张某代理公司作出决定,也就是说李某和张某的行为没有构成表见代理。故甲公司不应对该工程负责。故选A。

  以上就是对表见代理的介绍,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这一知识点,以便在考场上迅速找对准确答案,考上理想的岗位,京佳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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