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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事业单位法律备考指导:历年真题高频考点(二)

2017-12-13 18:51:2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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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延安事业单位法律备考指导:历年真题(二)

——民事行为能力

  2017年陕西延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和招聘公告已出,共招聘1087名,招聘人数如此之多,对于今年要想进入延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生来说,是一次绝好的机会。

  民事行为能力作为新修订的《民法总则》里刚刚修改的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会是事业单位的必备考点,需要大家认真复习和掌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真题演练

  1. 下列人员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 小李19岁,精神正确,目前和父母一起在深圳打工

  B. 小王12岁,初中一年级学生,有爷爷奶奶看管

  C. 小刘17岁,精神正常,初中毕业后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劳动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

  D. 老马40岁,精神病患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1. B 《民法总则》第17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项中的小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项中的小刘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B项中的小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21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项中的老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综上,故选B。

  2. 不满( )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 8周岁 B. 10周岁 C. 12周岁 D. 14周岁

  2. A 《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选A。

  3.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 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 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 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 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 D 本题中,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身体上的器官不能被捐献。因此,无论是其自己的决定还是其监护人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均无效。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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