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8年陕西公务员面试热点:“爱心妈妈”被拘折射收养乱象

2018-06-09 14:02:23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 sxjingjia  

  • 咨询电话: 029-89198000

  •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2018年陕西公务员面试热点:“爱心妈妈”被拘折射收养乱象

  【热点聚焦】

  因“21年来耗资数百万收养118名遗孤”的事迹饮誉极广,被誉为“爱心妈妈”的河北武安“农民”李利娟,日前被推上风口浪尖。据多家媒体报道,引发外界关注的李利娟“爱心村”3年未年检遭关闭事件,有了新进展。武安当地政府5月5日通报称,已依法取缔李利娟福利爱心村,所涉孤儿弃婴全部妥善安置。武安还披露,经过查证,李利娟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她名下账户有人民币2000余万元、美元20000余元,公安机关已查封,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观点启示】

  “爱心妈妈”李利娟被刑拘,显然是对公益慈善的一种亵渎,不仅折射出了民间非法收养弃婴乱象,而且暴露出了公共救助机制的严重缺位。

  从袁厉害到李利娟,“爱心妈妈”的突然倒掉,应该留给社会的启示是:公益人物的慈善行为也要纳入法制范围,受制度约束,仅靠爱心、道德容易滋生暗疮。

  【原因分析】

  1.政府和社会收养能力不足是民间收养失范的客观原因。

  现阶段,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与孤残儿童数量比例失衡,国家正规福利机构无力为更多的弃婴和儿童提供生活保障,一些来自民间的爱心捐助或者政府部门的援助只能起到暂时缓解的作用。可持续的、稳定的儿童福利保障机制的缺失使得民间收养成为为孤残儿童提供庇护的重要形式。2013年6月,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再次联合发文,强调“社会力量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但现实中多数民间收养并不符合与政府共同举办的要求,属于违法收养。

  2.合法收养门槛设置过高是民间收养失范的制度原因。

  现行收养法对合法收养设置的“高门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收养人条件规定过高。现行法规定,只有同时满足无子女、有教育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的条件的人才具备收养人资格。但现实中符合条件又愿意收养的人很少,有幸被收养的儿童绝大多数是健康的弃婴或孤儿。

  二是办理合法收养的程序严苛。为规范民间收养行为,预防和打击借收养之名拐卖儿童、遗弃婴儿的犯罪行为,现行法不再以公证形式确认事实收养行为,而是对民间收养区分不同情况加以处理。例如,收养人满足法定收养条件而欲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时,必须分别向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收养人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公安部门和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五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此复杂的收养程序令一些收养人选择了回避。

  【建议措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享受亲情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让每个被收养人都享受正常的社会关爱和家庭温暖,这体现的是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第一,在保障弃婴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上,公共救助机制应挺身而出,在收养弃婴上担负大任,充当主力,不给民间非法收养预留空间。因此,政府需要加大投入,建立公办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救助措施,专门救助这些失去父母关爱的幼童。

  第二,政府要将合理兜底和对民间收养的规范管理监督结合。比如,依法规范收养行为,禁止个体私自收留弃婴,对那些有精力也有心“集中收养”者该提供资金、培训,扶持她们建正规福利院,使民间儿童福利机构规范有序。避免“政府解决不了”、“民间解决不好”。也只有保障得力、监督到位,才能约束“借收养谋私利”,避免孤儿的境遇完全受制于个人德行。

  第三,我国收养法对自然人收养条件的设定理应适度放宽,对收养登记程序的规定应更注重实质内容和可操作性。对收养人行为的法律约束,不妨通过制定收养人选择制度、收养条件的评估考核制度来进一步予以细化,也方便操作。建议在收养立法中明确规定收养登记实行实质性审查,将实质审查权赋予民政部门。具体审查的事项包括收养人的收养原因和动机、收养家庭的环境条件、收养人的婚姻、品德、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建立收养公示制度,作为收养登记的前置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对收养行为的事后监督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中介服务组织完成,也可将其委托给街道、社区、乡镇基层组织进行回访调查。收养登记前的实质性审查和收养关系确立后的调查回访,构成对收养行为的双重监督机制,对引导和规范民间收养必然能够产生积极的显性作用。

  第四,从源头上减少弃婴。一方面,国家应当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助人为乐、珍重生命的道德良知,让每个人都能珍惜生命、善待生命、保护生命,不再发生遗弃婴儿的行为;另一方面,国家要制定专门的社会弃婴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弃婴行为的惩罚力度,并公安的侦查办案效率。

  【更多更详细的面试技巧,敬请关注京佳面授课程】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