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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浅谈中国古代官制

2015-09-04 07:33:3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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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浅谈中国古代官制

  一、三公九卿制

  秦朝在建国后,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即我们所谓的三公九卿制。所谓的三公分别是指:丞相,主要职能是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主要职能是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所谓的九卿分别是指:卫尉,主要职能是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主要职能是掌管警卫事务;太仆,主要职能是掌管宫廷车马;廷尉,主要职能是掌管司法诉讼;典客,主要职能是掌管外交事宜;奉常,主要职能是掌管宗庙礼仪;宗正,主要职能是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主要职能是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主要职能是掌管财政税收。

  除以上之外,秦朝在地方上设置郡县制度。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郡以下设县或道。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内地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设县长。令、长为一县之首,掌全县政务,受郡守节制。县令下设尉、丞。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丞,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二、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分别是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是:吏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三、封建末期

  明朝时,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宰相。明朝早期皇帝大权独揽,但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内阁只为帝的顾问,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到了清朝时,先后有,南书房、军机处等机构,相当于内阁。封建末年的官制更加有利于君主掌握国家集权,这一时期的官制也是整个封建社会官制发展的精华。

文章关键词: 官制 国家公务员 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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