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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洛市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公告(7人)

2021-05-12 14:30:1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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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洛南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7名干部到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一)公司领导层(3名)

  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1名

  监事会主席1名

  (二)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4名)

  综合财务部部长1名

  运营维护部部长1名

  水质检测中心主任1名

  群众诉求受理中心主任1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范围内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忠诚党的事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坚持原则,具有胜任各项工作的能力,群众认可度高;

  2.具有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从事水利专业工作人员优先;

  3.选聘公司领导层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5月后出生),选聘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开选聘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当年通过公开招考(聘)被录(聘)用的,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内的人员;

  5.中省市驻洛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报考的情形。

  (四)服务期限要求

  选聘人员须在选聘单位服务至少3年以上,从办结选聘入职手续之日起计算。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

  2.报名地点:按照干部归口管理原则,选聘报名人员为科级干部、公务员身份人员或党群系统事业身份干部的,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报名(洛南县中甫街中段151号,县委办公楼2楼208室,联系人:杨斌、余燕妮,联系电话:7322114、7322083);选聘报名人员为事业身份干部的,在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洛南县中甫街中段147号,县政府办公楼1楼,联系人:孙民锋、郭吉运,联系电话:766069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选聘公告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可从发布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选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选聘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参加工作文件;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进入考察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征求报名人个人意见后进行调剂。

  (三)考察

  根据各选聘岗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各岗位报名人数小于1:2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各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面试形式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聘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在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适宜录用的情形,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四、办理相关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国资委发文任命。选聘入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只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转移行政及工资关系,原身份及工资待遇不变(乡镇干部参加选聘且录用的,停发乡镇补贴)。入职人员不得在供水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和其他补助,差旅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个人年度考核由县水利局和县国资委负责考核,结果向原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反馈。

  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选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1.公开选聘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职位表

  2.公开选聘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报名表

  洛南县村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onan.gov.cn/gk/gk13/109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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