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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市蓝田县选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公告(100人)

2020-05-30 17:15:0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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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选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 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四个最严”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蓝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蓝田县常住人口中关注、关心食品安全的热心人士(不包括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具有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关心食品安全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联系群众。

  三、招聘人数

  全县范围内选聘10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8日至6月12日。

  2.报名方式:

  符合选聘条件者可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食品安全协管员处,填写《蓝田县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报名表》进行报名。

  五、审核选聘

  蓝田县食安办对各镇街报名人员进行审核。选定出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由县食安办颁发《蓝田县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证》进行聘用,经集中培训后方可开展工作。

  六、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

  2、向县食安办、镇街政府或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日常生活中发现的各类食品生产、流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3、参加县食安办召集的义务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4、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七、工作方式

  1、县食安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微信工作群。

  2、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不符合职业道德的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包括人物、地点、单位、违法事实等),报至蓝田县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工作群。

  3、县食安办将根据问题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辖区所、队进行查处。

  4、县食安办将对反映问题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保密。

  八、监督员管理

  1、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选聘后将定期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2、县食安办对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定期进行评比、奖励,并将评比结果作为调整的依据。

  欢迎全县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县食安办联系人:王 铭 18629430920

  孟潇哲 18991892911

  特此公告。

  蓝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蓝田县各镇街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系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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