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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77人)

2018-11-26 11:18:5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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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西安高新区是1991年3月国务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之一;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要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六个试点园区之一;2015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年4月,陕西自贸区正式挂牌,高新功能区作为陕西自贸区面积最大、以特殊监管区区外保税等通关模式创新为特色的核心片区正式启动建设。经过27年的发展,西安高新区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发展的一面旗帜,成为陕西和西安最强劲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窗口。今年以来,西安高新区紧紧围绕西安市“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自贸区、自创区等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大干123,建好首善区”发展战略,确立了“五城一体一根本”的发展路径,即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着力推动“创新之城、富强之城、美丽之城、时尚之城、幸福之城”五城同建,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建好大西安都市圈的首善区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先行区。2018年9月,西安高新区正式托管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10个镇(街),体制机制正式迈入2.0时代,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需求77人,涉及岗位9个。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09:00-12:00,13:00-16:00)

  报名地点:西安高新区丝路人才大市场(锦业路与丈八四路十字西北角)

  公交线路:乘高新3号线、高新6号线、高新9号线、261路、608路、906路到丈八四路站下车即到;709路、251路到郁家庄站下车(向南200米);高新二号线丈八四路站下车(向南600米);高新草堂专线、高新一号线到丈八四路南端站下车(向北500米)。

  报名须提交资料:①《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⑤身份证及岗位要求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⑥其他能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有关证明资料。(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1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其中:招聘人数超过1人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经验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的人选放弃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面试和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共西安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雇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为西安市政府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本次招聘的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属普通雇员,不占事业编制,与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结合市场水平及管委会实际制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xdz.gov.cn)进行公布。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全程参与并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9-89651929

  附件1:《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雇员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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