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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师资招聘公告
西安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学校坐落于国家中心城市——古都西安,建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现有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 5个二级学科),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12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入全国前30%;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科进入全国前40%。
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室19个。学校建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32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其中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推广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学校不断推进校地校企合作,与省内外100多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陕西、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建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8个。
长期以来,西安理工大学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水利水电、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诚挚欢迎有志于投身高校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博士师资引进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的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和海外博士或博士后;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学校层次原则上不低于我校。对于研究成果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以及引进博士师资难度较大的学院(部),可适当降低条件。
(三)能胜任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达到我校所在学科同年龄段教师的前列。
(四)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二、博士师资管理方式和待遇
博士师资引进管理方式分为三种形式,即按照事业编制管理、预聘制管理和师资博士后管理。
(一)按照事业编制管理
1.按照事业编制管理的博士师资,入校工作后工资按照讲师十级标准执行;安家费为3.0~7.5万元,科研启动费为2.0~12.5万元,专项办公费为1.0万元;未评定教授或副教授任职资格前,生活补贴500元/月(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学校未解决住房前,租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2.按照学校特评有关规定评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聘用到副教授七级岗位;安家费为10.5~15.0万元,科研启动费为4.5~15.0万元,专项办公费为3.0万元;学校未解决住房前,租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3.按照学校特评有关规定评定教授任职资格者,聘用到教授四级岗位;安家费为15.5~20.0万元,科研启动费为9.5~20.0万元,专项办公费为6.0万元;学校未解决住房前,租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二)按照预聘制管理
按照预聘制引进的博士师资,依照人事代理的方式管理。学校、学院(部)和预聘制博士师资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学校和学院(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经学校审批后择优转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学校不再续聘。
1.实行“15万+”协议工资制,其中国家工资为3.5万元/年,岗位基础津贴为7.0万元/年,业绩奖励津贴为“4.5万+”元/年。合同期内取得的高水平科研论文、著作等,按照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2.安家费为3.0~7.5万元,科研启动费为2.0~12.5万元,专项办公费为1.0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租房补贴1500元/月。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文件执行。
4.合同期内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个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提前转入事业编制。
5.转入(含提前转入)事业编制后,工资自学校审批之月起按照事业编制博士师资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师资博士后管理
学校、学院(部)和师资博士后三方签订工作协议。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学校、学院(部)和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经学校审批后择优转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博士后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实行“15万+”协议工资制,其中国家工资为3.5万元/年,岗位基础津贴为7.0万元/年,师资博士后津贴为4.5万元/年;其他业绩按照学校业绩奖励积分办法执行;合同期内取得的高水平科研论文、著作等,按照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2.科研启动费为5.0万元,租房补贴为1500元/月。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文件执行。
4.按照师资博士后管理期间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个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提前转入事业编制。
5.转入(含提前转入)事业编制后,工资自学校审批之月起按照事业编制博士师资有关规定执行,引进待遇自学校审批之月起按照事业编制博士师资有关规定补差。
(四)子女教育
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为博士师资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联系方式
(一)事业编制和预聘制博士师资
联系电话:029-82312317
邮 箱:zhp@xaut.edu.cn
(二)师资博士后
联系电话:029-82312204
邮 箱:rsczhk@xaut.edu.cn
(三)人事处网址:http://renshichu.xaut.edu.cn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邮政编码:710048
文章关键词: 西安理工大学博士师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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