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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宝鸡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8人)

2019-08-01 14:25: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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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宝鸡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工作的积极性,缓解农村学校优质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13号)精神,现就2019年宝鸡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岗位

  2019年宝鸡市招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8人,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募对象。宝鸡市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195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合格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五、履约管理

  受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铃讲学服务协议。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名者本人按规定时间到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218室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3.校长、教研员聘书或相关任职文件,特级教师或高级教师职称证书;

  4.在学校管理、学科教学或教研方面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七、人员确定

  市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确定的拟招募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受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招募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约定内容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八、保障措施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受援县足额落实中央财政安排的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万元。主要用于银龄讲学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3.受援县为银龄讲学教师积极落实工作岗位,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生活条件,积极支持协助银龄讲学教师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报销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0917-2790238

  附件:

  1. 宝鸡市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岗位设置表

  2. 宝鸡市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报名表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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