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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教育厅工作要点

2018-03-02 09:01:4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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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2月9日

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服务“五新”战略任务,着眼破解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加快推进教育基本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教育强省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进教材

  1. 加强学习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宣传和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宣讲,办好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推进十九大精神进课堂、进头脑、进教材,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用十九大确立的新的伟大目标凝聚师生智慧和力量。依托延安、照金、马栏、梁家河等红色资源,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奋斗、成才、筑梦”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励广大师生牢记时代使命,自觉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2. 深入研究阐释。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学科人才优势,加大对十九大精神的研究阐释,抓好高校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支持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学科中设立专门研究方向,推进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科类智库建设,强化研究阐释,开展专项攻关,推进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

  3. 抓好中心组学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落实省委“六个下功夫”安排,抓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交流研讨学习心得,结合工作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学习宣传贯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4.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延安精神再教育”专题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厅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继续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管理积分制,举办2次以上党建工作专题报告会,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做好机关和全省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5. 持续推进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编写基础教育党建工作手册,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党建工作推进会。加强对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开展中小学优秀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典型基层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我省基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健全预防警示、廉政谈话、履责纪实、执纪监督等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点评工作会,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坚决整治和查处教育违规违纪行为,严格监督执纪和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7. 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和行风学风建设。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择校、虚报冒领助学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查处工作。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大网上信访事项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加强课程教材建设,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

  8. 加强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加大厅“一网两微一端”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新媒体建设,发挥教育宣传矩阵作用,掌握教育宣传主动权。加强教育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教育政务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推进教育舆情常态化监测,加强舆情应对处置督导,完善舆情反馈制度,推动教育舆情工作科学化发展。

  三、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破解教育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

  9.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我省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教育“十三五”规划和《陕西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推动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工作方案》的实施。出台普通高校设置工作若干意见。统筹做好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加强教育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推进高校共建工作,加大对非省会城市高校的支持,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对各地各高校教育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察,确保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10. 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调研,拟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初稿,抓好改革试点。推动义务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好《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

  11.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抓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出台《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12. 加强教育立法。配合完成《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推动《陕西省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建设条例》和《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制定工作。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13. 强化教育督导。配合做好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完成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做好“双高双普”攻坚推进工作,继续开展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教育质量督导评估“316工程”。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评估认定,加大专项督导力度,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4.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推动我省与教育部共同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组织好2018年丝博会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会,推进国际汉唐学院、中国书法学院建设,制定中外人文交流实施意见,搭建高层次教育对外开放交流平台。继续支持高校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办好第25届“华夏园丁大联欢”活动。加强来陕留学生质量保障机制建设,稳步扩大留学生规模。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监管工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开展赴国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和教育宣传活动。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援外工作,积极落实汉语国际推广任务和项目。

  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5. 健全中小学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统筹中小学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旅行活动,构建全方位育人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格局。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中小学德育典型。实行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制度。深化义务教育立德树人“四新四大”工作,强化实践育人、课程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效果。推进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三科教材使用,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16. 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加大足球教师(教练员)培训力度,深化校园足球国际交流。举办校园足球夏(冬)令营和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做好第四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和申报工作。开展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举办大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完成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年报和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开展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专项评估。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完成学校艺术工作年度报告。组织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戏剧进校园等活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及时发布学校公共卫生预警,督促各地各校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工作,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举办陕西省军事训练营活动,组队参加2018年全国军事训练营活动。

  17. 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落实《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做好国家语言文字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验收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修订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细则。开展全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和省级展演活动,做好第21届陕西省“推普周”有关活动。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陕西汉语方言调查”项目第三期课题任务。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计划。

  五、全面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8.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计划(2017—2020年)》,纠正“小学化”倾向。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落实《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培育省级学前教育课程示范基地、省级园所文化和省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19. 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大班额”消除计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推动学区制管理改革,完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大对热点城市“小升初”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支持县城以上城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持续缓解义务教育学校“城区挤、农村弱”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20.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进《陕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普通高中特定班、特色课程班清理核定工作,加强招生计划备案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指导各地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普通高中骨干体系建设,修订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创建力度,力争省级标准化高中占比达到80%。启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智力帮扶计划。

  21. 推进职业教育全面发展。实施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推进12所国家优质院校、180个国家骨干专业建设,组织12所院校开展国家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对12所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进行复核。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实施职业院校质量建设项目。坚持“德技双修”,办好“文明风采”竞赛和学生技能大赛。举办职业教育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评选省级教学能手。推进中职“人人通”应用,促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22. 推进高校“四个一流”建设。持续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完成“一流学科”遴选和“一流学院”立项,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指导高校科学分析并应用好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学科建设水平。支持建设成效突出的“一流专业”参加国际国内专业认证,依托“一流专业”建立专业共同体。

  23. 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建立省控机制。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健全高校与部门、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互联网+”大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组织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实施“陕西高校教学老师引领计划”,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开展教学老师评选活动。持续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加强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的调研检查。举办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大讲堂、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和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不断研究生创新能力。

  24. 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开展第二批立项建设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考核。加强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深入实施“2011计划”,完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机制,支持高校申报建设国家级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强化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推动高校申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基础研究平台。加快推进高校军民融合工作,在省属高校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示范点,力争进入教育部军民融合发展试点省份。继续举办高校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和高校科技成果展,搭建高校优秀科技成果展示与转化平台,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5.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导向作用,通过重点支持民办高校一流建设、转型发展和综合管理改革,促进民办高校质量。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修订《陕西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年度检查办法》,促进民办高等学校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完善省管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做好办学许可证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26. 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水平。落实《陕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计划(2017-2020)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县级建立残疾人教育 委员会,落实“一人一案”,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2%。做好《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开展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校复验和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县(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调研检查。举办“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展演。推进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做好教育对口援藏有关工作。

  27. 推进高等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加强校外站点管理,加强特色专业建设。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项目”遴选表彰活动。做好创建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工作,加强社区教育平台及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建设。

  六、扎实抓好教育扶贫,全力保障改善教育民生

  28. 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基本制度,夯实“七长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管理系统,巩固建档立卡户和计划脱贫户控辍保学成果,加大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一人因贫辍学、失学。

  29. 资助水平。完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移动客户端,、高效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落实从学前一年到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程全部资助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市、县、校三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

  30. 贫困地区学校教育质量。落实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支持政策,引导贫困地区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开展优质学校、城市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贫困地区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行动,切实扶智扶志水平。

  31. 加强职教培训和高校科技扶贫。实施高校特色产业扶贫培训计划,面向深度贫困县建设农民培训基地。引导高校开展科技扶贫。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实用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努力实现“职教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做好贫困地区“两扩大”工作,力争学生选择一个好专业,找到一份好工作,获得一个好发展。深化苏陕教育协作,落实苏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32.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力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配合实施好各类基层项目。加大校园招聘和网络招聘会举办力度。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开展全省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认定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达到以评促建工作实效。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指导工作,确保充分就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和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3. 实施各类招生“阳光工程”。深入宣传解读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政策,继续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落实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细化各项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措施,精细化管理水平,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实现平安考试目标。利用新媒体加大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34. 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教育厅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办法,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和实名制信息系统统计工作。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模式。

  35. 做好“两联一包”帮扶工作。定期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研究计划,落实项目,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总结推广教育扶贫试点县工作经验。继续做好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一对一”帮扶,巩固“两联一包”帮扶成效。

  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创教师队伍建设新局面

  36.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和中长远规划。创新高校人才引进方式,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调研工作,推动各地加快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探索并试点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37. 持续推进陕西特色强师战略。深入实施“以德为先、骨干带动和全员”的强师战略,全面教师队伍素质能力,稳步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弘扬“西迁精神”,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师德典型引领,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师德评价考核负面清单,严惩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做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书育人楷模和最美教师遴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遴选培养千名骨干教师,加强管理和使用,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领军人才。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强化教育局长和校园长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实施,积极发挥“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校本研修,全员培训质量,全年培训教师8万人次。

  38. 有力支持乡村教师振兴战略。继续抓好教育扶贫和“三区”教师支持专项计划的落实,加大“老师大篷车”送教下乡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学教师补充渠道,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为贫困地区乡镇以下学校招聘特岗教师4500名。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学术休假活动。督促落实乡村教师待遇,在骨干培训、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方面积极向乡村倾斜,适当比例。完善国家荣誉制度,继续为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落实好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指导各地细化完善分档奖补、考核发放、公示公开等制度。做好对口支援西藏阿里支教工作。

  39. 完善教师管理与激励机制。加强对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与注册工作的分类指导,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完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强化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促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搭建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激发和引导教师专注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切实教书育人能力。

  八、切实教育保障水平,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40. 维护校园安全。完善校园安全预防、安全风险管控化解和事故处理的政策措施,全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总结在预防学生溺水、校园欺凌暴力、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等校园安全事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增强防范针对性。加大对各地各校校园安全机构、队伍建设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41. 教育经费保障。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推动建立规范统一、分工合理、严谨细致、质量可控、公布及时、有效运用、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有序发布教育经费执行年度快报、分市县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监测推动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数据分析,服务教育决策。协调巩固城乡一体、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生均经费补助政策,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校“四个一流”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资助等重大工程项目,破解教育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教育经费资产监管,落实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高校总会计师作用,全面公开高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优化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开展高校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推进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设,做好教育领域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承接工作,实施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完善基础教育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系统,推进项目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42. 强化日常审计监督。加强对省属高校的审计,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促进高校完善经济运行管理,内部治理水平。指导民办高校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持续对厅直属单位和重要事项进行审计,开展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审人员专业培训,不断审计能力和水平。强化审计整改,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大与政府审计的配合与协调,审计成效,努力推动教育审计全覆盖。

  43.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推动省属高校管理数据融合汇聚,逐步完善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初步建成“陕西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微应用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推动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和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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