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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公告

2021-03-10 16:50:1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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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公告

  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区做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或原高陵县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西安市教育局或其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市教育局或其他区县教育局发布的公告)。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原发证机构为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或原高陵县教育局)的,申请人向我区教师资格办提出申请。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由区教师资格办统一受理。

  (三)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和信息更正的,将在审核办理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两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同样适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0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需贴1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0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 收取资料时间安排: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受理地点:高陵区教师资格办(高陵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高陵区南新街349号)。

  高陵区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029-86912236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docx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3.委托书.docx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60486aa8f8fd1c2073fba6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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