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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2019-12-13 16:52:0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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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8年7月以前在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现为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已确定职务等级的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7.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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