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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纪委监委关于选调纪检监察干部的有关要求,临渭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临渭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由区纪委监委进行分配。
二、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注重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质原则。
三、报考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品行端正,群众基础好;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法律、审计、财会、中文、计算机类专业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近3年(2016年-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选调的主要情形
1.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截至2020年10月31日;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渭三贤清风网、临渭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8日。
3.报名地点:临渭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临渭区委611室)。
4.报名步骤:
(1)自行下载《临渭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盖章。
(2)报名时携带:1.《报名表》(一式2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由区纪委监委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后,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制卷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选调。
(七)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经过笔试、面试,按照选调人数,实行等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等额考察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报考人数少于选调人数,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成绩排名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结束后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考察结果。根据选调人员综合得分、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可向区纪委监委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临渭三贤清风网、临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在区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能够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选调资格并做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所有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913—2932209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纪委
2020年12月2日
文章关键词: 渭南市临渭区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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