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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康市汉滨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8人)

2019-03-27 14:34:2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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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办、区政府办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面谈、考察等程序,公开选调8名政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8名,区委办、区政府办各4名。

  (二)选调和范围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男性(加班较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身份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11、985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除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格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不符合选调对象、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仍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10日,报名地点:汉滨区委办公室二楼209室(五星街38号区委机关2号楼),电话0915-3212312。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选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测试。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视报名情况缩减选调人数。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3.测试。重点测试选调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测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测试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

  4.面谈。根据岗位特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临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谈成绩当场公示。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核算。面谈结束后,按测试成绩、面谈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测试成绩、面谈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测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全程参与。总成绩于面谈结束当天汇总公布。

  6.体检。根据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定向选调资格。

  7.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按照选调人数的1:1.5比例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分集中考察和跟班学习考察两个步骤,对经集中考察认为符合调入条件的人员抽调到区委办、区政府办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在工作实践中近距离考察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不胜任的回原单位上班。

  8.确定人选及办理相关手续。对经集中考察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后,认为符合调入的基本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且没有影响调入的其他情形的干部,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分别研究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协调办理选调人员的调入手续。

  三、其它事项

  对在定向选调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面谈、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测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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