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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市新城区进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2人)

2019-05-14 15:16:2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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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新城区2019年进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决定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2019届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7、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证等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安排

  (一)招聘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拟聘人员的学历背景、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获奖情况等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试讲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结束后,根据考生试讲的综合表现,由考官组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电话告知拟聘人员。通知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招聘时间

  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三)招聘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http://www.xincheng.gov.cn/)。

  (二)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附件: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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