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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考国家食品药监总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01-26 15:31:4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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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2016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26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开始时间

面试职位

2月25日9:00

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流通监管处、科技和标准司检验机构指导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2月25日13:30

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2月26日9:00

机关党委组织统战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上午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8:00,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8:30,下午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12:30,入闱封闭管理时间为13:00。面试前10分钟仍未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3楼会议室(路线图见附件2)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有关事项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1月28日17:00前邮件确认是否按时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rssgbc@cfda.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司局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等。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自愿放弃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告知书》(见附件3),扫描或拍照以JPG格式文件发至确认邮箱,同时将原件邮寄到我局人事司干部处。凡随意弃考的,将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递补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递补公告。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有关材料(见附件4)邮寄到我局人事司干部处(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

  (三)现场资格复审

  我局将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须注明培养方式)。

  注:相关表格可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已邮寄材料原件的不用重复提供。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

  2.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73076、88331519

  传 真:010-88373076

  电子邮箱:rssgbc@cfd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干部处(100053)。

  特此公告。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路线图

  3. 放弃面试告知书

  4. 邮寄材料有关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6年1月26日

文章关键词: 总局 公务员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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