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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7项具体举措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2020-03-02 20:31:2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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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7项具体举措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基层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等

  ■ 县(市、区)可建立“人才编制池”用于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 支持基层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

  记者1月15日获悉: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明确鼓励支持搭建更加广阔的干事创业平台等7项具体举措,旨在加大对基层特别是重点扶持区域的人才支持力度,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大、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人才队伍。

  为了给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文件明确提出,支持重点扶持区域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协同发展和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重点扶持区域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等省级创新平台,在成立年限、研发投入、科研成果、营收规模等方面放宽认定条件。

  同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基层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产业研究院、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新型研发机构等,对经评价认定并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园区和创新载体,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按照规定,县(市、区)可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建立“人才编制池”,实行统筹调剂、动态管理,用于补充急需紧缺人才并重点向乡镇、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医院、农技等基层单位倾斜。

  在改进基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方式方面,文件提出,重点扶持区域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经省级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同意,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专业限制、年龄条件等,必要时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采取考核考察方式招聘到当地乡镇事业单位。

  文件还提出,省级人才计划和工程项目采取设立专岗、专项或者单列名额等办法,向重点扶持区域倾斜;支持基层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通过顾问指导、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短期兼职、培训讲学以及建设“人才驿站”等方式,推动人才向基层柔性流动;分别制订鼓励退休教师、医务人员、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每年遴选500名左右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并向重点扶持区域倾斜。

  此外,我省还将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工程,5年内为基层培育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实施乡村教师、全科医生与村医、农技推广人员和乡村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专业人才专项培训计划,5年内为基层培训1万名优秀乡土人才;每年从基层遴选500名左右教育、卫生、农林、融媒体、文化旅游等业务骨干到省市有关单位学习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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