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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法院书记员招聘基础法律知识高频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2018-12-24 09:43:4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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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法律知识高频考——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

  警告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谴责和告诫,指出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不得再犯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

  2.罚款。

  罚款是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期限内向国家缴纳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

  3.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中最严厉的一种,它属于人身罚、自由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是指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从事某项特殊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治安管理处罚,如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5.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实战演练】

  (单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是:

  A.强制传唤 B.拘传 C.行政拘留 D.拘役

  【备考小建议】

  该考点以记忆性题型为主,且会将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处分的种类、刑罚的种类、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等进行混淆性考查,故要求考生务必记忆准确,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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