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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关于开展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为尚未就业的青年就业能力,全力推动未就业青年最大限度就业。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9〕20号)和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榆政人社函〔2019〕146号)以及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8〕522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区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申报
1、申报对象
自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中心存档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16-24岁的失业青年。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予以优先推荐。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申报对象的户籍为横山户籍。
2、申报材料
毕业生需提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放的《档案管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证书在劳动服务科办理且证书上必须是失业状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19年11月11日8:00至11月14日17:00,毕业生登陆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ylhsrsrc.com/index.aspx,点击“就业见习”,进行在线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2)见习人员持《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和《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三份和申报材料,于11月18日—19日到人才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3)面试时间:11月21日
上午9:00 所报1—9号见习单位且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带身份证前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面试(见习单位序号见后附名单)
下午2:00所报10—24号见习单位且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带身份证前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面试(见习单位序号见后附名单)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1、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6个月。
2、见习补贴
①经见习办确认、备案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并使用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补贴,补贴全额发放;
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③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的生活补贴,同见习补贴一并按月发放;
④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时间:次月10号前发放上月补贴;
⑤见习人员月出勤时间不满十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补贴。
三、其他事项
1、2019年12月2日,见习办发放入职通知书;
2、相关文件下载:登陆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在下载专区下载《榆林市就业协议书》;
3、区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 0912-7612801
0912-7612894
榆林市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文章关键词: 榆林市横山区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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