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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川市宜君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通知

2019-03-06 17:26:0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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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见习办理对象

  1、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档案在铜川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的统招毕业生;

  2、铜川生源或铜川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未就业毕业生;

  3、本市内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且档案在铜川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的中职毕业生;

  4、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

  5、已登记的其他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二、见习待遇

  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25元。

  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见习期限

  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四、见习申办

  就业见习采取集中办理与随机办理相结合原则,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3月1日—3月10日)。充分利用电话、手机、网络平台发布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二)见习办理(3月11日—3月22日)。审核办理见习人员资料,符合条件并资料完善者予以办理,并在见习信息系统里录入见习生相关信息,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到岗见习(4月1日起)。4月1日起,见习生实际到岗见习,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生的日常管理,按要求以先发后补的方式通过银行卡逐月为见习生发放见习生活补贴。

  五、见习管理

  (一)日常管理。由见习单位全权负责,严格落实单位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按规定落实指导师要求,做好传帮带工作。

  (二)补贴发放。见习单位以先发后补的方式通过银行卡逐月为见习生发放见习生活补贴。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出勤情况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三)见习终止。原则按双方签订期限,到期终止。如出现见习生不服从管理或见习生主动提出申请等原因,见习单位可终止其见习,并在三日内书面报告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见习留用。见习留用率达到规定比例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可凭见习生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留用后前三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凭证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留用补贴数额为每留用一人,按2000元的标准给留用单位补贴。

  (五)跟踪检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各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检查,确保见习人员在岗见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相关要求事项

  1、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只能在全县公布的见习单位中选择一个单位及岗位,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见习期间不得再调换见习单位;毕业生须实事求是提供本人资料,保证自己完全符合申办条件,承诺严格遵守实际到岗见习要求,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因不诚信引起对本人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的不良影响,由本人负责。

  2、就业见习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单位,随时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并在网站予以公布,由此引起对单位的不良影响及其它后果由见习单位负责。

  3、见习单位是见习生就业见习过程的责任主体,见习单位要严格履行《协议》要求,落实指导师制度,加强见习管理。对管理不规范,造成虚报冒领就业见习资金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出整改通知,同级人社局与纪检监察机构通报见习单位,且两年内本单位不得再申请办理见习。

  4、见习生要严格按照要求办理见习,到岗见习后,要认真履行《协议》内容,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凡未履行《协议》内容者,按《协议》要求处理;凡发现不在岗见习者,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责令见习单位清理见习生,并停发见习补贴,确保见习工作规范开展。

  5、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见习人员上月考勤表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持续加大问责力度,保证用准、用好、用实有限的就业资金,切实为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提供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滥发、套取国家就业资金行为,如有发现,一经核实,按相关规定严格追责。

  附件1:《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铜川市就业见习单位与见习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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