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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选聘工作人员公告(50人)

2019-04-24 14:13:5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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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依据陕西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聘任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紧缺的现状。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示范区(试验区)成立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示范区(试验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和各个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局和各个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由党务群团工作局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二、选聘计划

  计划从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公开选聘50名专业技术人才,本次所有选聘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职在岗,且工作两年以上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干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选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4日至199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选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在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聘任制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聘任制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网站(WWW.AKHK.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915—3629036

  2.报名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创业大厦10楼(党务群团工作局办公室)。

  3.报名时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表2),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应聘申请;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附件、执业资格证、大学院校就业推荐书、个人简历;

  (3)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特性,面试采取结构化或专业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必需的专业技术、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由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官现场打分,全程录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党务群团工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初审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应聘人员实行全面深入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力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以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聘用人员名单,提请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受聘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新选聘人员均设置试用期,具体为:

  1.从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设置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建立聘用手续。

  2.有两年(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按规定建立聘用手续。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职级确定工资。根据聘用岗位及任职条件可享有示范区(试验区)薪酬改革工资。

  新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标准可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根据聘用岗位及任职条件可享有示范区(试验区)薪酬改革工资。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受聘合同期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聘期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实行月、季、半年、年度考核。试用期或在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19年选聘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

  附件2.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公开选聘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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