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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干事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2025-04-29 09:08:5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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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工部干事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7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汉台、南郑两个校区。学院占地面积806亩,固定资产总值3.72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教职员工近600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学院教学实力与管理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补充公开招聘学生工作部干事一名,诚挚欢迎优秀人才来我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主要面向2024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2025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的(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支持条件

  符合学院正式引进招聘程序和条件的人才,由学院办理正式引进或调动手续,并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待遇及考核标准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一)薪资待遇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安家费、科研经费等按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二)福利补贴

  五险两金、就餐补贴、交通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健康体检、定制工装。

  (三)休息休假

  寒暑假、法定假、产假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5日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应聘者扫码填写《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社会)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扫描后附在个人简历最后一页进行上传。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面试

  学院根据岗位需要,结合任职要求,对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学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学院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测试具体事项。应聘人员现场面试时,请自行下载填写完成《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应聘佐证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三)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社会人才还需出具原所在单位政审结论性材料。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社会人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试用期合同按《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5年毕业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向学院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iangch010@avic.com

  联系电话:(0916)2385509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

  邮 编:723102

  附件: 1.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社会)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应聘面试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www.sxhkxy.com/index.php?c=show&id=1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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