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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2023年冬季校园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刚性需求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冬季校园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计划
本次计划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70名:中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岗位详见《定边县2023年冬季校园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临聘对象及条件
(一)临聘对象
1.基本条件人员: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
2.优先条件人员:2024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2024年应届全日制“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条件人员不占用本次临聘计划数,不参加本次笔试,初审合格后由自主临聘领导小组确定招聘计划及方式。
(二)临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户籍条件:2023年11月24日前(含)须为定边县户籍或生源(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亦可)。办理登记结婚时间要求于2023年11月24日前(含)已正式办结;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8月2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不予临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三、临聘程序
本次临聘工作,采取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我县将参加2023年12月2日陕西师范大学举办的2024届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联盟招聘会(第二场)暨陕西师范大学综合类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4:30。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个人简历一份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临聘考试方式
本次自主临聘基本条件人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本次临聘开考比例设定为1:2,若报考考生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现场阅卷并现场公布成绩。
(三)确定意向协议人员
基本条件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临聘计划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意向协议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四)签订意向协议
在自主临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
签订意向协议的基本条件人员和优先条件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在自主临聘领导小组指导下,于2024年8月份对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临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
(七)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本次自主临聘所有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四、待遇
本次自主临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执行本科定级工资;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自主临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期间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离开教学一线岗位。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临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等无法联系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要求认真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报名审查,也包括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附件:定边县2023年冬季校园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定边县2023年冬季校园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dingbian.gov.cn/Html/zwgk/gsgg/46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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