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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2023年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康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应往届大学生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名(详见安康高新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聘岗位及条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2)资格与岗位条件。从教资格证书齐全、达标(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3)身心条件。阳光自信,身心健康。
(4)具有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6)优先条件。综合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7)符合当年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选聘的主要情形。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3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教师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评定、体检、考察、签订协议等环节进行。
1.发布选聘信息
在安康高新区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
从2023年6月26日起到2023年6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安康高新区2023年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等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收取所有证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地点:安康高新区飞地经济园区新经济产业园南侧(飞地广场东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3、4号窗口(乘21路、6路公交车至飞地经济园区广场下车)。
联系人:高中段:周芮冰 18209158787
初中段:吴自文 18590001276
小学段:吴 雪 15809157025
幼儿园:李敏敏 15336267586
3.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4.笔试
(1)时间地点。2023年7月7日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在安康中学高新分校进行。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2)方式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本次全部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阶段。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而报考岗位人数大于拟选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3倍的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
(1)时间地点:2023年7月11日在安康中学高新分校进行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7月11日早上7:10到达面试考点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教师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6.综合评定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选人员(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选人员报安康高新区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安康高新区网站公示。
7.入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3)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考察
由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9.聘用
(1)新聘用人员由高新区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由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派遣到相关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在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此次公开选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査、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2:安康高新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聘岗位及条件.doc
安康高新区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xakhidz.gov.cn/Content-2583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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