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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师范大学校医院招聘公告(2人)

2020-12-23 14:51:0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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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人员补充计划和学校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需要,校医院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职责

医疗卫生

公共卫生医师

1

1.主管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预防医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县级以上疾控中心本专业全职工作经历;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预防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三级及以上医院或市级以上疾控中心本专业全职工作经历。

 

负责全校师生及社区人群各类传染病的预防、监控和治疗;负责对校内食品、饮水、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业务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眼科医师

1

1.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执业范围为眼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本专业全职工作经历。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三级及以上医院本专业全职工作经历。

 

负责眼科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预防工作,指导患者视光验配,矫正视力。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良好的医德素养、主动为广大师生和病患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认真负责,廉洁行医。

  4.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和培训,能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3.具有陕西师范大学医院招聘岗位6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获得年度考核优秀和院级奖励4次以上的,视为符合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0年12月22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2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点击查看>>>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三)资格审核。校医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http://hospital.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校医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外调考察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校医院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校医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及心理测试

  面试采用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五)确定拟聘人选。校医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及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外调考察,提交独立考察报告,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校医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1530819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学府医院办公室

  校医院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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