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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市碑林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10-31 18:06:0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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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2022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安市碑林区2022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碑林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碑林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以及驻碑林区全日制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西安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及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 24 日8:00—11月 2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初中确认点,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小学确认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碑林区教育局幼儿园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点击进入:2022年陕西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彩色白底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4.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手写签名是否本人、是否完整、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5.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准确详细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22年10月26日——11月4日,周一至周五早上7:30—10:00(最终体检时间以预约系统设定时间为准)。

  2.体检医院安排

  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

  3.体检标准

  2022年我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执行。

  4.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5.体检要求

  (1)2022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见附件1)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3)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4)体检表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体检表见附件1)

  (5)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体检环境,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实行预约制度(具体预约方法见下),未预约的申请人医院将无法安排。

  (6)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7)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申请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体检结果。

  (8)申请人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24小时后再预约体检。

  (9)进入医院体检需查验陕西一码通和通信行程卡,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禁聚堆结伴;黄码红码及14天内到达或途径地带*号一律不能参加体检(具体防疫要求以预约体检医院为准)。

  6.体检预约系统说明

  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提交体检预约、查询预约状态、下载体检表、查看体检须知、查看医院信息等。具体如下:

  (1)访问预约平台

  申请人通过微信直接扫描下图二维码访问预约平台,进入预约小程序。

  (2)个人信息核对

  申请人进入小程序后,核对个人信息。(请认真核查认定机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预约)

  提示:①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申请人在信息核对时,务必认真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认定机构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正确无误,若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

  ②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24小时后方可进行预约,提交体检预约申请后,基本信息不可修改。

  ③若预约出现系统问题,请在每日预约时段内拨打预约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602903025或联系QQ: 536398228 。

  (3)体检预约时间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定于10月25日上午8点—11月3日下午4点开放

  ①申请人在每日下午4点前,可预约未来5日的体检。(具体以系统设定为准)。

  ②若要撤销预约,必须在体检预约日期前一天的下午4点前操作。

  ③因故不能如期体检,也未按期撤销预约,则视为爽约。每个申请人最多可撤销3次或爽约1次,超过次数,申请人将不可通过平台预约,请申请人务必按约体检。

  ④每日下午6点至次日上午6点为系统维护时间,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维护而无法访问的情况,可稍后重试,请知悉。

  提示:请大家尽早安排体检时间,错峰体检。具体体检预约的时间及相关操作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

  (4)体检状态查询

  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中,查询体检状态,成功预约后,申请人可以查到自己预约的医院、体检时间。体检完成且医院上传体检结论后,申请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

  (5)体检须知

  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预约的体检医院。(体检事项温馨提示见附件2)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体检结束之后请关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碑林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西安市碑林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碑林区居住证原件;

  ③碑林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及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在我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

  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②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通过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并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申请人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申请人须提前了解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87516438。

  附件:

  附件1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docx

  附件3 各体检医院联系方式.docx

  附件4 授权委托书.docx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n.gov.cn/xwzx/tzgg/634fb0aef8fd1c4c21211f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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