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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长安区或持有西安市长安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驻长安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三)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凡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驻地在我区的部队现役人员;
(五)高新区、航天基地户籍或居住证在长安的社会人员。
温馨提示:
1.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时间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
(二)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8日—11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
(三)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认定程序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集中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示---领取证书”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核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确认点;
3.认定机构: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4.确认点选择: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确认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长安区幼儿园认定点”;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长安区小学认定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长安区初中认定点”。
温馨提示:
1.正确填写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不大于200K)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个人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照片是否为本人清晰照;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因疫情影响,申请人报名时尽可能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
(二)集中体检。
1.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8日—11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anqu.gov.cn/)和长安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看《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校舍设备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樊川路,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四府甲字4号,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对面)。
温馨提示: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3.现场确认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①长安区、航天基地和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②非长安区、航天基地和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长安区、航天基地和高新区居住证原件;③驻长安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在长安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查询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①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②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戴好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正常者可进入确认现场。
(四)结果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依据审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做出认定结论,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
(五)证书领取。
认定结果公布后,请申请人关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长安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区咨询电话:029-8528469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anqu.gov.cn/xwzx/gsgg/616d4551f8fd1c0bdc5a8d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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