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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26 11:19:1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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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咸阳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1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体格检查。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的有关规定完成体检。体检安排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到相应学段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咸阳市毕塬路10号综合楼五楼。市内乘坐15路、23路、61路、67路公交车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站下车。联系电话:33280099。请按照提示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间段内前来体检。

  

 

  第一人民医院幼儿园学段体检二维码

  

 

  第一人民医院小学学段体检二维码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咸阳市彩虹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中华广场路北。市内乘坐11路、20路、23路公交车在中华广场站下车。联系电话:33322071;33332564。

  申请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咸阳市经电南路中段(实验中学东门东南角)。市内乘坐16路、18路、35路、56路公交车在实验中学站下车,向南步行200米。联系电话:33765333。

  (三)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文林路东郭旗寨村路向内30米)。市内乘车6路、15路、20路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29-33732618。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

  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7月5日确认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申报人员(确认地点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详细地点见学校通知);

  2021年7月6日确认高级中学及中职申报人员;

  2021年7月7日确认初级中学申报人员;

  2021年7月8日确认小学申报人员;

  2021年7月9日确认幼儿园申报人员。

  因确认人数众多,请务必在本人所申报学段对应确认日期进行现场确认。非学段确认时间段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需要资料。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现场确认人员佩戴口罩,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①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地点为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7月19日发高级中学及中职申报人员证书;

  2021年7月20日发初级中学申报人员证书;

  2021年7月21日发小学申报人员证书;

  2021年7月22日发幼儿园申报人员证书。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申报人员证书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发放,领取时间详见学院公告。

  特别提示:领取证书时,申请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并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即为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教师资格证书不建议代领,因特殊情况确需代领证书的,请手写代领委托书一份。并在委托书背面复印代领人与被代领人身份证。因证书代领出现的一切纠纷与发证机构无关。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咸阳教育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现场审核等工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本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咸阳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29—33328065。

  附件1: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咸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jyj.xianyang.gov.cn/twfd/8055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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