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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2020-09-29 16:29:2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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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公告》,现就考生笔试成绩查询以及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nan.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10月10日。对应聘人员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科目成绩标注为“-2”。

点击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情况,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安排

  1.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详见附件2)

  地点:渭南市光明酒店(渭南市朝阳大街82号)

  请考生注意现场指示标志,单独前往相应楼层进行资格复审。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下午资格复审的考生,上午不许参加资格复审。

  2.所需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一式两份(个人留存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当日须在查询有效期内);

  (3)应聘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籍或生源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户口本、高考登记表等;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满足服务年限要求,并提交相应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基层项目工作人员和有服务年限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的有效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岗位限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考生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托管)手册(证)或高校就业处(档案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前整理完备资格复审所须证件和材料(复审材料复印件右下角签字),并将复印件装订整齐,装订顺序: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本人确认签字)、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和材料(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材料原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应聘条件对待。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下方签字并加盖资审合格印章,考生应妥善保管加盖资审合格印章的报名登记表。

  (三)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人员递补(只递补一次)。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递补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2日下午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三、其它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到地点本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故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后续面试、体检等资格。

  (二)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留意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面试等相关公告。

  (五)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渭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复审。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直接劝离。资格复审前14天内(9月26日零时以后)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陕人员,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资格复审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件: 1.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资格复审分组汇总表

  2020年渭南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校医和镇(办)

  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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