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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汉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相关工作公告
根据《2021 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及安康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1〕228号)要求,现将2021年汉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报考汉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各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试方式、范围及时间地点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参照《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医疗卫生类)。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中共安康市委党校 (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中段)
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21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到区卫健局1号楼101室(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4号)领取准考证。
5.考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笔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发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为维护2021年汉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自觉遵守以下防控要求: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测量,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点。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笔试应聘: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笔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应聘人员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它要求的,另行通知。
九、温馨提示
1.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附件2)
2.本次考试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3.请考生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进入考点后将《疫情防控承诺书》提交现场工作人员。
4.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按照要求到达考点。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 3255138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0915-3225232
附件:1.2021年汉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s://www.hanbin.gov.cn/Content-2324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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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2021年安康市汉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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