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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榆林市检察机关招聘书记员36人公告

2023-11-03 13:54:2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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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榆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榆林市常住户口(不包含榆林市各院校、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集体户口),户籍迁入榆林市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

  4.年龄为20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3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另: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榆林市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证书;

  8.具备速记、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在处理期间的;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间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7.现为陕西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的;

  8.录用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9.因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招聘公告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陕西智远人力”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招聘环节的有关信息也将在下述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n.jcy.gov.cn/ylsjcy/“陕西智远人力网”网站(http://www.sxzyhr.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陕西智远人力网”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

  1.考生应在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素不低于220×300,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内,红底、蓝底或白底,照片须清晰,禁止使用有景物背景或缩放的照片以及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均不予受理)。另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有效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考生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户口本、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5日18:00。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考生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2023年11月16日18:00进行网上缴费。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科目共缴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四)岗位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按职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被核销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对报考岗位进行一次调整),并于2023年11月17日在“陕西智远人力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如未进行岗位调整,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5日18:00,请已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陕西智远人力网”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文化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榆林市,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考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中文文字输入技能的熟练程度,即速度及准确率。岗位技能测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耳机,预装有极点五笔、万能五笔、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下午,地点榆林市,具体时间和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职位的,以两科总分(按照科目所占总成绩比例换算)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两科总分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对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职位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陕西智远人力网”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打印);

  ②《准考证》(两科目);

  ③本人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⑦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审核原件,经审查合格后提交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合格、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两科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科目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两科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递补,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陕西智远人力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陕西智远人力网”相关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满分为10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标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屏蔽、全程监控、全程摄像。

  (五)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各项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仍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笔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按照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考生成绩不低于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1.考生体检工作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或委托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不能超过六个月。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考生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5.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六、人员缺额递补

  参加面试且分数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录用人员为递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出现空额时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下一次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前,可按照程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可补充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与递补人员均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陕西智远人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2.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向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八、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及薪酬按照《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信息将在“榆林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陕西智远人力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试用期等环节,考生在上述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5.本次招聘不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6.需要咨询招聘相关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29-85221858、0912-8126571进行政策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n.jcy.gov.cn/ylsjcy/tzgg/202311/t20231103_360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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