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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照《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
市直14个事业单位共遴选37名工作人员,具体的遴选单位、岗位详见《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方式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军转安置。
4.具有2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要求以《2019年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7.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在编在岗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9.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盖章后,方为有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房间)。
(4)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5.招录(聘)通知书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学能手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公告资格条件,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缩减遴选计划或不予开考。报名结束后,对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缩减、取消遴选岗位情况和取消岗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准考证
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外公布,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
此次遴选考试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遴选岗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教师类,不同岗位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
1.综合管理类岗位、医疗卫生类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内容:综合管理类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为主;医疗卫生类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2.教师类岗位:
直接面试,不进行笔试。
面试方式:采取讲微课的方式、分学科进行讲课,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和仪容仪表等。
(七)考察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进入考察人员确定后,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
(八)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方式标准根据遴选岗位需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予以遴选。拟遴选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外,不办理人事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公开遴选是市直事业单位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用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日
文章关键词: 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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