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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汉中市汉台区遴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15人)

2019-10-10 18:39:1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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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委汉中市汉台区监委关于公开遴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遴选名额和条件

  公开遴选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15名。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3.符合公务员回避等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录时有服务期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登陆汉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tq.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于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汉台区纪委三楼310室报名(联系人:王一鹏,电话:2708334)。

  报名时须提供下资料:

  1.《汉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组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50%,面试占综合成绩50%。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2开考比例的,适当缩减拟遴选人员名额。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公文写作和处理水平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遴选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计划1:2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公示

  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选,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调配

  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实绩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操作。在公开遴选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遴选对象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汉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纪委 汉中市汉台区监委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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