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20年咸阳市旬邑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8人)

2020-11-16 11:09:46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 sxjingjia  

  • 咨询电话: 029-89198000

  •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关注陕西京佳微信:sxjingjia·关注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微信:snsydw·加入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群:209831875

获取第一手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及时了解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最新动态。

旬邑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三化”建设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把好纪检监察队伍入口关,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范围

  (一)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8名。

  (二)选调范围

  旬邑县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或具有以下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①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历;②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公诉工作经历;③公安局刑侦、经侦部门从事侦查工作经历;④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审计部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文秘、法律、财会、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旬邑县人民政府网、旬邑廉政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人员在旬邑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旬邑廉政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旬邑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含电子版)。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

  (4)报名地点:旬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9-34424979,手机:1327950939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具体组织实施,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不再组织笔试,将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选调人数的,将组织进行笔试,同时发放《旬邑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题委托第三方制卷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明确后,考生自行前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名额,根据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在旬邑县人民政府网站、旬邑廉政网站公布。

  (五)面试

  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资格审查或笔试确定考察人员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纪委监委。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考察组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慎重提出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选调职位的具体意见。

  因考察环节产生的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及标准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县纪委监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制定体检标准。

  2、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县纪委监委承担,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转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人选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四、选调纪律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选调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所有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考察、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选调过程中出现本公告未涉及有关事宜,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29—34424979,手机:13279509399。

  附件:旬邑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旬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