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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陕西省面向长安大学招录选调生工作通知
各学院(系):
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2021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西安片区公告精神,我校将参与省委组织部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选拔,为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工作。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6.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本科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
9.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可以优先选调。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2周岁。
10.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以及因延长学制毕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学校推荐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有志来陕西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请如实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推荐后,方可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本年度填报的职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省级机关和西安市级机关职位,B类为市级机关(不含西安市)职位,C类为县乡机关(仅填报初步意向,待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后填报具体志愿),每人仅可填报1个。
具体填报方式为:博士研究生可在A、B、C类中选择1类填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仅可填报C类。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院意见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
3.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将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视情作出调整后通知,请及时关注。
4.签定就业协议。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名单,与校方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填报C类职位具体志愿。
5.体检。签约人选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签约人选可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个人信息不真实的,不列入录用人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表现。
7.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陕西党建网和有关高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新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内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省级机关或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2.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安排在省、市两级机关的选调生为定岗招录,采取择优排名、依次递补的方式,首先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确定拟签约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选。填报省、市两级机关职位且未被相应职位录取的拟签约人选,可在签约阶段填报县乡机关具体志愿。填报省市机关考生的成绩在县乡机关成绩中同样有效。安排在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的选调生,根据县(市、区)或乡镇(街道)需求,结合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籍贯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3.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到村任职1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参加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选派到省、市两级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结合本单位扶贫等工作,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市(区)、县(市、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5.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锻炼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6.坚持岗前培训、集中轮训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将选调生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基层锻炼期间,适时组织脱产培训,进行党性教育和知识更新。
7.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及时把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选调生放到关键岗位、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对特别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进行培养。
8.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和成长档案,动态掌握选调生培养、使用、管理和奖惩情况。省、市两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中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基层工作须满2年)。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体检费(复检费用自理)。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对定向选调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意愿强烈、有志投身陕西建设的优秀学生踊跃报名。
2.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和《报考2021年度陕西省定向选调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报学院审核。
3.请各院(系)按照选调生条件,严格审查,并认真填写《陕西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4.各院(系)在2020年11月16日12: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上报招生就业处(北校区交至逸夫图书馆西侧裙楼报告厅招生就业处北校区办公室;南校区交至北院教学主楼4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ldh@chd.edu.cn。
5.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
(1)《汇总表》须提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以excel格式、以“××学院(系)汇总表”为文件标题。
(2)《报名推荐表》不得改变表格样式。纸质版须双面打印,按一式两份提交;电子版以word格式、以“学院+学历+姓名:报名推荐表”为文件标题。
(3)《承诺书》只须提交纸质版一份。
(4)报名学生须提交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的JPG格式个人彩色证件电子版照片一张。
(5)学院报送电子版汇总材料以“××学院(系)2021选调生推荐汇总材料”为邮件标题,以《汇总表》为附件1、《报名推荐表》汇总文件夹为附件2、学生照片汇总文件夹为附件3格式上报。
6、校内资格审核于2020年11月17日-11月18日进行。校内选拔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7.为便于后续相关事宜通知,请学生加入QQ群“2021陕西定向选调生·长安大学”(群号:1154990871)。
8.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招生就业处。
联 系 人:赵裕民;
联系电话:(029)82334612。
附件: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1月11日
文章关键词: 2021年陕西省面向长安大学招录选调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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