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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定向西安交通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8-11-28 11:44:2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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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9年定向西安交通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宣讲会

  时间:2018年12月4日(周二) 15:00

  地点:就创中心一楼信息发布厅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至12月22日18:00(共11天)

  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4日18:00

  网址:rsks.hrss.tj.gov.cn

  2.报名成功后,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后,交至学院(书院)就业负责老师处

  2. 由学院(书院)统一将电子版《报名推荐表》发送至jyxd@xjtu.edu.cn,邮件名称“天津选调+学院(书院)+姓名";

  3. 由学院(书院)统一将本院报名推荐表交至就创中心

  (各院交表截止时间:12月27日17:00)。

  联系人:

  赵老师 029-82666682 jyxd@xjtu.edu.cn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我市2019年度计划定向选调434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总体目标·

  我市选调生工作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努力把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为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补充高素质人才,储备、培养后备力量。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选调对象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选调对象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的任职经历,且应任职满半学年(团组织、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班委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③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10.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下同)的,应当回避。

  选调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上述亲属不得报考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选调单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等信息,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rsks.hrss.tj.gov.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www.tjkpzx.com)查询。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2日18:00结束(共11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点击进入>>>天津市2019年定向西安交通大学招录选调生报名入口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4日18:00结束。网址同上。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所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00至16:00

  (二)组织推荐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确认。应届毕业生应于12月27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参加选调生考试。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低保、特困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1月7日8:00开始至1月11日18:00结束

  1.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1月24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小于2:1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选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选。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各有关高校(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协助。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在《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

  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审批,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考生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如果有考生在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各选调单位均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且在报名阶段填写服从调剂的人员,在本人意愿和所报考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所报考选调单位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在递补环节结束后进行。

  调剂方式为: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按照选调单位意愿,确定为调剂职位。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具体职位等环节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确定调剂人选后,与递补人员一并安排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诚信要求·

  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考生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考生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放弃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录用资格。失信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考试。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6326、83605502

  2.市人力社保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83218237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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