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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汉中市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38人)

2019-03-05 10:02:1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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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机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实际,现就2019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9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共计38名(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初审、考试、体检、复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招聘对象

  2019年应届或往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条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为28周岁以内(199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为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设西安、宁强两个报名点。

  1、西安:2019年3月10日8:30--16:00,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看台二楼)招聘会现场。

  2、宁强:2019年3月5日——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16:00),在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三)初审

  报名所需审核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回。报名需持以下证件(材料):

  1、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证明;

  4、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

  5、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名表内容经应聘人员本人签字,对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初审人员于2019年3月13日14:00——18:00在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考试范围为医疗卫生类知识(E类),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相关内容,总分为150分。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免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

  2、面试。①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学科专业)公布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于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全体参加应聘考试人员平均分数及以上者,可以参加面试。②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对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进行测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参加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者(第一学历)、具有执业资格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费用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五)复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进行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复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复审(考察)结果,签订服务协议并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复审、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面试前的审查,也包括复审、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关注汉中市及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6—4220139

  宁强县卫生健康局 0916—4226680

  附件:2019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强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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