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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汉中市关于做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20人)

2020-07-17 16:43:11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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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 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弘扬建功立业新时代爱国奋斗精神,落实《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发〔2020〕4号)精神,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农村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3号)精神,我市今年继续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数

  今年,汉中市银龄讲学计划工作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2021年春季学期末结束,全市招募20名银龄讲学教师,补充到各县区义务教育段师资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一)实施范围。受援学校为我市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

  (二)发布公告。市教育局及各招募县区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募信息,动员本地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

  (三)资格审核。各招募县区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讲师名单。

  (四)公示公布。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教育局。公示公告必须在2020年8月21日以前完成。

  (五)签订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教学方式和内容、办公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及教学能力与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识,思想重视,依据责任分工,协力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受援县要求,遴选确定讲学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依约对银龄讲学教师实施考核评价。受援学校负责银龄讲学教师的定岗使用和日常管理,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银龄讲学教师考核评价提供建议意见,确保银龄讲学教师在所在岗位发挥积极作用。

  (二)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了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万元。受援县要足额落实,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方面。生活补助要依据签订的协议按月发放。受援学校要为银龄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需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听取银龄讲学教师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抓好先进事迹宣传弘扬。积极支持协助银龄讲学教师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报销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积极推动计划落实

  1. 落实招募任务。尽快启动2020年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加强对本地招募计划的统筹,招募完成率,确保新招募讲学教师秋季开学前按时上岗。

  2. 摸清受援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讲学教师。

  3. 加强政策宣传。 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及时准确报送材料

  请2020年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县区教育体育局于2020年8月21日前报送《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教师汇总表》(附件2)和本县区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包括基本情况、经验做法、主要成绩、待遇保障及经费使用情况、存在困难、工作建议),后附招募教师花名册(附件3);同时,报送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情况和《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教师需求表》(附件4)。

  联 系 人:张露伟 张 甜 电话:0916-2626674

  电子邮箱:hzjsgzk@126.com

  附件:1. 2020年汉中市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计划表

  2. 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3.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花名册(模板)

  4.陕西省银龄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教师需求表

  5.各设区县教育局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名单

  文章来源:http://jyj.hanzhong.gov.cn/xxgk/xxgkml/ywdt/gsgg/202007/t20200717_653754.html

  汉中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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