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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强化“人才强市” 战略,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经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授权,按照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方式为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2月7日至2002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报名不受学历形式限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0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兴平市人民政府院内前办公楼1楼)。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3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0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报名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统一交由兴平市人社局留存,待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情况予以返还。
4、对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应聘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题目由应聘人员现场抽取确定,现场备课、现场试讲。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重新确定面试成绩和排名。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兴平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和考察对象及时间安排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做好岗前培训。新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纠纷,由本人负责。
四、新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新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聘用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
(二)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所有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从境外来咸返咸人员在结束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后,在居家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所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执行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同时规划好个人时间。
报名应聘人员从进入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并按要求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咸阳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可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29-38901320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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