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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和《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通知》(延人社发〔2019〕3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684人,其中县(市、区)招聘200人、市直招聘251人、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招聘233人。工勤岗位不在招聘范围。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紧缺人才;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及紧缺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应聘。
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至发布公告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各类证书及其他职(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登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15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登记的方式进行。
1.报名登记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报名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08:00至6月20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三)考试安排
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方式进行。对招聘引进岗位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通过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程序进行。
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或考察考核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以下情形导致公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公示期满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人员招聘结果和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招聘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规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实行“人在岗留,人走岗收”。
3.被聘用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4.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招聘时奖金。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于7月底前将拟聘人员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党建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0911—709083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附件1:2020年延安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 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3:2020年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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