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19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328人)

2018-11-29 14:32:45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 sxjingjia  

  • 咨询电话: 029-89198000

  •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含光南路216号嘉翔大厦9楼京佳教育

关注微信陕西京佳:sxjingjia·陕西事业单位考试:snsydw·加入陕西事业单位考试QQ群

获取第一手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及时了解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最新动态。

2019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能够适应延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延州发〔2016〕36号)《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千人计划”实施意见》(延州办发〔2016〕35号)《2019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延边州拟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同时,为加强全州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2019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中增加强师强医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19年延边州各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2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除外)。

  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国内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4)范围内,同时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全日制学历认定标准如下:

  (1)学习期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学习期间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

  (3)毕业时取得报到证。

  (4)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人员身份为“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之一;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0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6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26日之后出生)。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

  (四)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民族、性别、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岗位(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公务员招录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 在2019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 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 2018年11月(含)前,在我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7. 现役军人。

  8.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在我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岗位分为无专业条件岗位(以下简称A类岗位),设置专业条件岗位(以下简称B类岗位)及强师强医专项计划岗位(以下简称C类岗位)。招聘采用校园招聘与集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校园招聘仅针对C类岗位并先行启动,结束后开展集中招聘。

  (一)校园招聘

  1. 招聘对象

  符合此公告中规定报名条件及相应C类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2. 招聘时间及地点

  ①教育类岗位

  招聘时间:12月1日至12月8日。

  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全国高校2019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延边大学。(具体日程详见附件6)

  ②卫生类岗位

  招聘时间:12月3日至12月8日。

  招聘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延边大学。(具体日程详见附件6)

  3. 选拔方式

  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审核,基本素质分析、专业素养评定、考察择优确定等环节(与集中招聘相关环节一致)确定拟聘用人选。与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拟聘用人选的体检、审档、公示等环节与集中招聘拟聘用人选一同进行。

  (二)集中招聘

  集中招聘针对A类岗位,B类岗位及C类岗位(校园招聘结束后空缺岗位)。

  1. 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2月28日

  报名网站: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

点击进入>>>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入口

  集中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同时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同一县(市)A类、B类、C类岗位中的一类、两类或三类岗位(每个类别仅限1个岗位)。报名时,需选择是否服从岗位分配(报考A类岗位的)及岗位调剂。

  A类岗位的分配,由县(市)在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根据引进人选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民族、性别等情况及岗位需求实际,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统筹分配(招聘单位详见附件2)。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服从岗位分配但引进后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能力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代码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查询,无相应专业代码的考生请填写000000)。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提交的材料。考生需将身份证、党员证明、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证书、本科期间校级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全部出入境记录页、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县(市)电子邮箱,报考州直岗位的考生发送至延边州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

  ②需邮寄的材料。考生须将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应届毕业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档案全部复印后邮寄到报名县(市)人才办,报考州直岗位的考生发送至延边州人才办(详见附件5)。

  网上报名截止前,未将《诚信承诺书》《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或档案复印件邮寄到延边州人才办或相关县(市)人才办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2. 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公布岗位报名情况。

  3. 高校宣讲

  在有关高校举办州情宣讲和引才政策说明会(具体日程请关注延边人才工作网)。

  4. 评价择优

  采取四维立体评价法,通过基本素质分析、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定、考察择优确定等环节,综合评价考生各方面能力素质。其中,报考A类和B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报考B类需专业加试岗位和C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素养评定。考生同时报考多个类别岗位的,相应测试和评定均须参加。

  ①基本素质分析。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学历层次、政治表现、学业表现、学生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计算出基本素质分析成绩。基本素质分析实行百分制。

  ②综合能力测试。在延边州域内统一开展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A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2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B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的考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综合能力测试注重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领导能力、沟通能力、情绪稳定度、反应灵活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

  考生在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考生登录延边人才工作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或护照。综合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于1月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延边人才工作网发布)。

  报考A类、B类岗位(需专业加试岗位除外)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人选。

  ③专业素养评定。根据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不高于1:5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专业素养评定环节的考生,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主要采取试讲、面谈、演示等方式,对考生专业素养进行评定,并按照百分制量化赋分。专业素养评定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

  报考C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60%+专业素养评定成绩×40%计算。报考B类需专业加试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分析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素养评定成绩×3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人选。

  ④考察择优确定。突出人岗相适原则,以基本素质分析、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素养评定环节成绩及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毕业院校排名、专业契合度、在校学习表现、个性特征,对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人岗相适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A类岗位在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基本素质分析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基本素质分析成绩完全相同,由县(市)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B类岗位、C类岗位结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同时被确定为A类、B类、C类岗位中两个或三个岗位的拟聘用人选,聘用顺序为C类、B类、A类岗位。

  5. 岗位调剂

  在考察择优确定环节结束后,将根据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由县(市)从进入考察择优确定环节人选中,根据需求情况和人选意愿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服从岗位调剂,但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不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不予聘用。

  6. 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到延边州内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7. 审档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审档工作结束后,在延边州内主要媒体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自综合能力测试开始至公示前,经审查考生不符合此次引才资格条件或考生自动放弃导致引才计划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公示后空岗不再进行递补。

  8. 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1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我州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

  四、管理及保障

  (一)管理政策

  本次引进人选按照延边州高素质储备人才进行培养并享受相关待遇。高素质储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满一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在服务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优秀及合格的,继续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高素质储备人才身份,保留事业编制身份,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追回提前享受到的政策待遇)。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期满后,继续作为高素质储备人才管理使用。

  (二)保障政策

  根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本次引进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1. 人才津贴。延边州直属学校、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分别给予本科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分别给予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由州及所在县(市)分6年发放。

  2. 租房补助。对在工作所在地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补助或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3. 培养使用。引进人选直接纳入延边州“党政战略人才”队伍和各县(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延边州委支部生活杂志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专用信息发布平台,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延边州联系电话:0433-2557517。

  延吉市联系电话:0433-2521501。

  珲春市联系电话:0433-7525283。

  图们市联系电话:0433-3661723。

  敦化市联系电话:0433-6220755。

  龙井市联系电话:0433-3233779。

  和龙市联系电话:0433-4222426。

  汪清县联系电话:0433-8821055。

  安图县联系电话:0433-5822436。

  举 报 电 话:0433-2365572。

  举 报 信 箱:ybzrcb@126.com

  本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任何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

  2. 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A类岗位招聘单位

  3. 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目录

  4. 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

  5. 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邮箱及邮寄地址

  6. 2019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日程安排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